让民间力量参与到传统民居保护中
作者:阮仪三(同济建筑城规学院教授、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委员会委员)
对传统建筑,我国目前还缺乏有效的保护措施,那些大型的公共建筑,那些大庙、宫殿,被列为文保单位的都受到了文物法的保护,而许多历史建筑,这些构成城
市、农村历史风貌、乡土民俗的建筑物,特别是一般民居,在城市建设发展的需求下,被随意地拆毁,以至于完全失去了历史风貌。现在这种情况引起了许多人的沉
思,有了要“留住乡愁”的呼号。我们历史文化城市保护工作者虽然努力工作,但作用是有限的。因为我们没有基本的群众力量,也缺乏政府有力的支持。(摘自
2015年11月25日《东方早报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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